兵团电力集团公司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控(参)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着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企业领导人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控(参)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控(参)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2名,其中,1.新疆兵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2.新疆昆仑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1名。
二、选聘原则
1.公开透明、择优录取原则;
2.满足需求、结构合理原则;
3.科学配置、动态调整原则;
4.党管人才、统筹兼顾原则。
三、选聘条件
(一)参加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治企兴企能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熟悉现代企业的组织运作模式,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和方向;具有与本职岗位相匹配的管理知识和工作经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对曾任职或现任单位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报名者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按综合考评、组织考察(背景调查)、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选聘。
五、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经理层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根据企业经营业绩、个人所承担的任务及履职表现确定聘用人员具体薪酬。
(二)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到企业任职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开选聘的公职人员任职后,相关工资、人事关系转入任职企业,不再保留原有身份及相关待遇。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截止7月27日20:00。各位求职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投递简历:
1.具体岗位说明表(详见附件1)。
2.填写应聘申请表(详见附件2),将申请表投递至集团公司选聘邮箱306994937@qq.com。
3.集团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775号。
4.联系电话:0991-3011187,13319821202(崔先生)。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选聘期间,企业将以短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者有关事宜,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提供准确的邮箱地址、联系电话并及时查收邮件。
(四)企业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我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五)我公司有权根据岗位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相关岗位的选聘工作,并对本次市场化选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纪检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91-3011192;18399690903
附1
新疆兵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公告
一、选聘岗位
总经理1名
二、任职条件
基本要求:年龄不超过55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
经验要求:应当具有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正职,或领导班子副职3年以上工作经历;党政机关及相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人员应当具有与企业任职条件相当的职务和年限。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理解与表达能力、策划与实施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团队合作与执行能力。
专业要求:自动化、采矿、经济管理、财会等相关专业;
证书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工程类或财会类高级职称。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需发送以下材料及证件至邮箱306994937@qq.com,包括但不限于:应聘申请表、一寸照片电子版、身份证扫描件、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所获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书扫描件、所获工作奖励表彰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等,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按照公布的选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确认其报名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存在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群众举报查实等问题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综合考评。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四)体检。参照相关标准进行体检,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考察组赴考察人员现任职或曾任职单位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品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研究聘用。综合有关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在职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应持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三)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集团公司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3011187
监督举报电话:0991-3011192;18399690903
新疆昆仑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公告
一、选聘岗位
财务总监1名
二、任职条件
基本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
经验要求:应当具有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副职,或中层正职3年以上工作经历;财务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党政机关及相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人员应当具有与企业任职条件相当的职务和年限 。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理解与表达能力、策划与实施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团队合作与执行能力。
专业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
证书要求:财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类资格认证。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需发送以下材料及证件至邮箱306994937@qq.com,包括但不限于:应聘申请表、一寸照片电子版、身份证扫描件、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所获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书扫描件、所获工作奖励表彰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等,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按照公布的选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确认其报名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存在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群众举报查实等问题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综合考评。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四)体检。参照相关标准进行体检,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考察组赴考察人员现任职或曾任职单位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品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研究聘用。综合有关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在职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应持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三)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集团公司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3011187
监督举报电话:0991-3011192;18399690903